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唐红丽)3月9日,记者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获悉,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已于近日公开面向全国招标。据介绍,此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9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投标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个人单独投标不予受理。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同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投标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也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出,投标者要以公示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特别提出,投标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